为加强医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学院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教育部21号令)及《中南大学本科生手册》等文件精神,秉承湘雅医学院历史文化和教学特点,特进一步细化《中南大学学生请假规定》,特此通知。

一、可预见性病事假

1.原则上不能请事假,特殊情况可酌情请假,但须完备相关手续

2.对于预见性病事假,应于每周星期一中午12:00以前由班长作为证明人签字,将请假条交至辅导员,由辅导员审核,两天及以内的事假由辅导员视情况批准;超出两天的由辅导员在每周二报至院学工办及主管领导审查并备案,通过后方可离校。

二、不可预见性病事假

对于不可预见性病事假,应以各种有效方式立即向辅导员报备情况,并征得同意;待事情解决后,应本人至辅导员处出具相关证明并销假。如确需续假,可在辅导员处办理相应续假手续。请假期满,应及时返校,并至辅导员处办理销假手续。

三、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

1.离校前,班长应如实填写《 (节日) (班级)学生离校情况统计表》,并于放假前一天将此表发至辅导员进行备案。请假学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不得提前离校和推迟返校。

2.返校时,各班长应于当天晚上9点前向辅导员汇报本班同学到校情况,各辅导员在9点半前向学工办报告本年级到校情况。

3.如未能按时到校上课,且没有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需本人向辅导员报告原因及预计到校时间,并在到校后向辅导员出具相关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请假有关规定须遵照中大学字[2014]55号文件《中南大学学生请假规定》执行。

2.外事活动请假由主管国际合作副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书记签字方可离校。返校后,需及时至辅导员处销假。

3.请假两天及两天以内请至辅导员处填写《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请假条》本。超出两天的填写《湘雅医学院学生请假条》(见附件)。

湘雅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2月11日

湘雅医学院学生请假条.doc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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