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环境,吸引优质生源,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业,调动研究生从事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的积极性,提升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鼓励研究生争取原创性研究成果和技术成果。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文件精神,现将评选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八年制学生研究生奖学金类型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
注意: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校长创新奖学金不能同时获评,但如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必须同时申报;
2.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方可获评研究生校长卓越奖学金或拔尖奖学金(只能获评一项);
二、评定对象
1.八年制第七、八年级学生,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2.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3.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校长奖学金,但创新成果不能重复申报使用。
4.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5.超过基本学制学习年限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在读研究生限参加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的评定。
6.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7.校长奖学金每学年9月评选一次,坚持严格考核、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申请条件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创新成果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之一:(学年度成果产出计算时间:上年 9 月 1 日到当年8月31日)
(1)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已发表学术论文(除Nature 中的 letter外,只限 Article)的基本要求:医类等学科专业须在 A 级期刊发表论文 1 篇;或B 级期刊发表论文 2 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A类会议论文 1 篇。
(2)以中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 项。
(3)获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4)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排名前五。
(5)以第一完成人完成著作或专著 1 部。
(6)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作品(含文学、艺术、美术等作品)创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个人排名第二)。
(7)作为主要成员(个人排名前五)提交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或被省部级行政部门采纳。
(8)作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社会或经济效益。
(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攻读学位期间已取得重要学术价值科研成果,理论或技术上有重大创新。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创新成果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卓越奖和拔尖奖:
(1)发表论文须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2)发表论文除Nature 中的 letter 外,只限Article;
(3)专利需以中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申请人。
卓越奖:
(1)在Nature、Science、Cell 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1 篇;
(2)学校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类A1 类期刊发表论文 1 篇;
(3)单项专利转让1000 万以上或 2 个 PCT 国际授权专利。
拔尖奖:
(1)医类学科等学科专业须在B 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2 篇(其中 A 级期刊发表论文 1 篇);
(2)ESI 前 1‰高被引论文发表 1 篇;
(3)单项专利转让300 万以上或 1 个 PCT 国际授权专利。
创新奖:
(1)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已发表学术论文(除Nature 中的 letter外,只限 Article)的基本要求:
医类等学科专业须在A 级期刊发表论文 1 篇,或B、C 级期刊发表论文 2 篇(其中 B 级期刊发表论文 1 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A类会议论文 1 篇;
(2)以中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 项;
(3)获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二;
(4)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排名前七;
(5)以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个人排名第二)完成著作或专著1 部;
(6)获得省部级以上作品(含文学、艺术、美术等作品)创作奖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个人排名第二);
(7)作为主要成员(个人排名前六)提交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或被省部级行政部门采纳;
(8)作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社会或经济效益。
四、研究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评研究生奖学金:
(一)未按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程(指:公共学位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学分要求者;
(二)参评时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三)未按期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博士生资格考试或博士生中期考核者;
(四)本学年未按时注册者;
(五)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六)上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七)上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八)上学年在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九)上学年存在其他损害学校声誉的不当行为者。
五、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9月15-17日)
研究生下载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或“中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将打印好的《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一),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成绩单、学术成果支撑材料目录、学术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交导师签署意见后,于9月17日17:00前交八年制办公室117。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申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定资格。
1、纸质材料: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如下(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需一式三份,其他奖学金一式一份):
⑴相关奖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二份,一份装订,一份单独提交学院)
⑵研究生成绩单
⑶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论文目录格式为:序号、作者姓名、作者类型(本人第一、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论文署名单位、导师姓名、论文名称、ISSN、期刊名称、发表年份及卷(期)数、期刊收录情况、分级(按中南大学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填写))、分区、影响因子。
⑷创新成果支撑材料证明
符合条件的创新成果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论文需提交“发表文献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证明”、“发表文献被收录情况证明”,以上证明均加盖“中南大学科技查新站”公章(含专利方面的证明);或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⑸创新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本人写明材料真实并签名)
纸质材料不按要求装订的不予接收
2、电子材料:湘雅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基本汇总表(附件二)和成果汇总表(附件三),于9月17日17:00前发送至xycxzbgs@163.com,
(二)组织初审(9月20日-9月23日)
医学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与湘雅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照学校文件和学院奖学金实施细则,组织对申报研究生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符合学校文件和学院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具备参评资格者,提交学院进行答辩和评审。
(三)组织答辩
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同时答辩。学院于9月24日前公布通过初审的研究生汇总材料(含课程学习成绩、创新成果、参与社会实践、奖惩情况等),并公开答辩研究生名单,通过初审的同学准备好PPT以供现场答辩(在国外的学生可通过线上答辩或找同学代为答辩),9月27日前完成答辩工作。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答辩程序及PPT制作相关要求见(附件四)。
(四)公示
学院将初审通过的确定公开答辩名单进行第一轮公示。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及社会实践工作等综合业绩和答辩情况,择优等额推荐拟获研究生奖学金名单,并第二轮公示5个工作日。
(五)提交材料与并录入奖助管理系统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根据学校要求的时间和要求将拟推荐获奖名单及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注:各位研究生必须按时上交材料,过期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未尽事宜以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在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学生)内容为准。
附件一-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供八年制申请使用).docx
附件二—基本汇总表.xls
附件三—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四-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答辩程序及PPT制作相关要求.docx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
20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