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2019级八年制学生:

根据学校有关会议精神,以及《中南大学临床医学八年制研究生阶段培养管理规定》(中大教字【2022】81号)和《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文件要求,自2016级开始(学生年级以其本科新生入学时年级为准),第6-8学年参照硕士研究生标准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定,转入研究生阶段之前可以且只能申请和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一次(第6学年);转入研究生阶段之后可以申请和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两次(第7、8学年)。近期将组织开展2017-2019级八年制学生第6-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1.《中南大学临床医学八年制研究生阶段培养管理规定》(中大教字【2022】81号】)。

2.《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

3.《临床医学八年制学生研究生阶段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4.八年制学生培养方案。

二、研究生奖助学金类型

2017-2019级八年制学生第6-8学年参照硕士研究生标准和条件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研究生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定。所有符合助学金或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八年制学生首先按条件要求申请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不符合学业奖学金但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必须线上申请助学金(此时学业奖学金申请等级填写为“无”)。

三、申请评定对象

1.2017年入学且处于研究生阶段第2学年的学生;2017、2018年入学且处于研究生阶段第1学年的学生;2018、2019年入学且处于本科阶段毕业年级的学生;且必须符合中大研字【2020】67号文件中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申请评定条件。

(1)2017年入学且处于研究生阶段第2学年的学生:

已转入博士阶段的学生申请评定第8学年学业奖学金:根据第7学年及以前的课程成绩、学分情况(必须按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论文开题)和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所获得的创新成果进行申请评定。

(2)2017、2018年入学且处于研究生阶段第1学年的学生:

已转入博士阶段的学生申请评定第7学年学业奖学金:根据第6学年及以前的课程成绩、学分情况(必须按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以及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所获得的创新成果情况进行申请评定。

(3)2018、2019年入学且处于本科阶段毕业年级的学生:

申请评定第6学年学业奖学金:根据第5学年及以前的课程成绩、学分情况(必须按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以及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所获得的创新成果情况进行申请评定。

提醒:创新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创新成果如有多个第一完成人,按贡献大小进行分摊。

2.须缴清学杂费和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学籍注册。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学校资助出国(境)联合培养者需缴纳学杂费,可申请评定学业奖学金,不享受助学金;其他项目赴国(境)外交流者需缴纳学费,可申请评定学业奖学金和申请享受助学金;自费出国者需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手续,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不需缴纳学费,不可申请享受奖助学金,待回国复学后缴纳学费并可申请评定学业奖学金和申请享受助学金。

上述现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可申请,相关单位根据休学情况和休学前学习情况考虑是否参与评定,如可以评定,相关奖助学金待复学后补发;如无法评定待复学后与下一年级再行申请评定。

四、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条件

参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临床医学八年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五、评选程序及工作日程安排

1.学生认真阅读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就读二级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评定工作安排。

2.创新成果的录入

所有研究生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创新成果”栏,将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学年的研究生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获奖、学科竞赛、发明专利、著作(专著)、作品、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参与社会实践情况等创新成果录入相关栏目。

3.确认学分完成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八年制学生有关学分完成情况仍由湘雅医学院进行线下控制。

4.学生奖助学金申请(9月23日-25日)

9月23日-25日,线上申请,线下审核学分。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必须登录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选择“我要申报”,根据奖学金类型及等级的相关申报条件,如实在线填写相关奖助学金申请表(不符合条件者,不得申请;更不得超越奖学金等级申请,否则取消奖学金申请资格)。录入相关信息后“保存”、校对修改无误后打印、再次校对无误后“提交”。提交后不能再修改,提交后如需修改,需请湘雅医学院研究生办老师打回(请尽量确认没有问题后再提交)。打印的内容为:“2024年度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

所有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八年制学生的助学金也必须按上述办法进行申请,因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是一同申请的,如不符合申请学业奖学金条件,则此时学业奖学金申请等级为“无”。

如符合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申报条件,希望获评以上三大类奖学金,均需在“奖助学金管理系统”分别分开申请,但校长奖学金只能申请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其中一项。虽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创新奖是不能同时获评,但如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必须同时申报。

5.研究生将打印好的《申请表》,连同《临床医学八年制研究生评定要求时间段内创新成果统计表》(以下简称创新成果统计表,见附件2)、创新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成果证明等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以下简称申报材料),交导师签署意见后,于9月26日前交班长,由班长统一交湘雅医学院医学研究生办公室(湘雅新校区孝骞楼819)。附件1、2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xyyjs2019@163.com。

未在规定日期提交申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①申请表(一式两份,请控制在2页以内,A4纸正反双面打印,单独提交;装订使用复印件);

②创新成果统计表(内含四个表);

③转入博士阶段前的成绩单;

④转入博士阶段后的成绩单(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打印,不需加盖公章);

⑤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论文目录格式为:序号、作者姓名、作者类型(本人第一、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论文署名单位、导师姓名、论文名称、ISSN、期刊名称、发表年份及卷(期)数、期刊收录情况、分级(按中南大学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填写)、分区、影响因子。

其他创新成果目录格式为:相关名称内容、等级、排名、发生时间等。

⑥创新成果支撑材料证明;

符合条件的创新成果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论文:需提供根据Web of Science网站自行查询已发表(含在线发表)的期刊英文论文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已发表论文证明流程、在线发表论文证明流程);其他创新成果:需提供相关证书等。

⑦创新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审核人签名,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申报者需如实填写相关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不符合条件者,不得申请;更不得超越奖学金等级申请,否则取消奖学金申请资格)

6.初审(9月26日-30日)

对照学校文件和《临床医学八年制学生研究生阶段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对申报研究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相关文件的基本条件和具备参评资格者,才能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对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超越奖学金等级申报的学生和导师将进行严肃批评。

7.评审(10月8日-14日)

根据《临床医学八年制学生研究生阶段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分别对符合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和参评资格者,进行量化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获得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名单。

8.公示(10月14日-18日)

湘雅医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提交研究生院。

9.学校审核与公示

研究生院汇总所有获奖学金研究生名单和材料,提交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无异议对评审通过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按类型分别予以公示。

10.发放时间(请按附件7要求正确绑定银行卡)

研究生院组织发放学业奖学金、助学金:11月30日左右

六、其它注意事项

1.研究生必须认真诚实填写奖学金申请相关信息,采取伪造、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研究生奖学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全部已发奖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导师必须对研究生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推荐上报。

3.对确实没有脱产学习或未按学校要求按时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而享受了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全日制研究生,一经发现,收回全部已发放的奖学金和助学金。

七、申诉

如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湘雅医学院提出,湘雅医学院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学生如对处理仍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0731-88879252;

八、联系电话

湘雅医学院医学研究生办公室(湘雅新校区孝骞楼819):宋老师88877045,邮箱:xyyjs2019@163.com。

研究生院(校本部三办407):朱老师88830790,邮箱:2527292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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