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有关会议精神,《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中南大学临床医学八年制研究生阶段培养管理规定》(中大教字【2022】81号)、八年制学生培养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八年制学生第6-8学年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类型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研究生助学金。
1.八年制学生第6-8学年参照硕士研究生标准和条件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研究生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定。所有符合助学金或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八年制学生,首先按条件要求申请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不符合学业奖学金但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必须线上申请助学金(此时学业奖学金申请等级填写为“无”);
2.转入博士阶段后,获评(或曾获评)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的学制内高年级研究生方可获评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创新奖(只能获评一项);
3.获评(或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制内高年级研究生方可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只能获评一项);
4.符合申请奖学金条件、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可申报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只能获评一项,不要求获评或曾获评国家奖学金)。
二、申请评定条件
符合《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湘雅医学院临床医学八年制学生第6-8学年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特别提醒:
1.学分要求:
八年制学生仅在基本学制内(从本科入学起不间断计算 8年)参与奖学金的评定。
(1)第六学年奖学金评定时,须完成八年制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
(2)第七学年奖学金评定时(须进入博士生阶段),须完成博士生资格考试。
(3)第八学年奖学金评定时(须进入博士生阶段),须通过博士论文开题考核。
2.研究生创新成果的认定:
所有创新成果按照《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认定,关于创新成果有关认定要求提醒如下:
①论文必须是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专利必须是以中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②创新成果如有多个第一完成人,按贡献大小进行分摊。即:如贡献大小一样,2人共一按二分之一篇计算;3人共一按三分之一篇计算。
③创新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情况如下:
可多次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但曾获评国家奖学金已使用的创新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可多次申请获得校长奖学金卓越或拔尖奖,但曾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已使用的创新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可多次申请获得校长奖学金创新奖,但曾获评校长奖学金创新奖已使用的创新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获得国家奖学金已使用的创新成果,不得在申请校长奖学金创新奖中使用。获得校长奖学金创新奖已使用的创新成果不得在申请国家奖学金中使用。
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创新奖已使用的创新成果,可以在申请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中使用。
④创新成果认定时间节点:
学业奖学金: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 31日(基本学制内最后学年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期)取得的创新成果。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高年级学生):博士在读期间至申报截止日期取得的创新成果。
三、评定对象
1.2024、2025年已转入博士阶段及2026年拟转入博士阶段的八年制学生(仅含2016级及以后年级的八年制学生,学生年级以其本科新生入学时年级为准)。
已转入博士阶段的学生以博士生身份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
第6学年后仍未能正常转入博士阶段学生不得申请任何奖助学金。
2026年拟转入博士阶段即现处于第6学年的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
2.符合申请奖学金条件、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八年制学生从本科入学不超过11年),仅限申请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
3.因疾病、妊娠、生产等原因办理了休学手续,影响了学业奖学金的申请评定和助学金发放现复学在读的学生,视下列情况处理:
学业奖学金每年9月中下旬申请评定,如某年度申请评定期间未休学但未申请参评或已申请但评定结果为“无”,后期休学者不得再行申请评定该年度休学期间的学业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及工作日程安排
(一)认真阅读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和就读二级单位网站发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和评定工作安排。
(二)创新成果的录入
所有研究生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创新成果”栏,将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学年的研究生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即9月21日)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获奖、学科竞赛、发明专利、著作(专著)、作品、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参与社会实践情况等创新成果录入相关栏目。
(三)确认学分完成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八年制学生有关学分完成情况仍由湘雅医学院进行线下审核。
(四)奖助学金申请(9月18-21日)
9月18-21日,线上申请,线下审核学分。所有符合奖助学金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必须登录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选择“我要申报”,根据奖学金类型及等级的相关申报条件,如实在线填写相关奖助学金申请表(不符合条件者,不得申请;更不得超越奖学金等级申请,否则取消奖学金申请资格)。录入相关信息后“保存”、校对修改无误后打印、再次校对无误后在“我的申报”中点击“提交”,提交后才算申报成功,未提交者申报不成功。提交后不能再修改,提交后如需修改,需请湘雅医学院研究生办老师打回(请尽量确认没有问题后再提交)。打印的内容为:“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或“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或“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以上三种表简称《申请表》)。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所有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八年制学生也必须按上述办法进行申请,因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是一同申请的,如不符合申请学业奖学金条件,则此时学业奖学金申请等级填写为“无”。
注意:
如符合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申报条件,希望获评以上三大类奖学金,均需在“奖助学金管理系统”分别分开申请,但校长奖学金只能申请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其中一项。虽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创新奖是不能同时获评,但如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必须同时申报。
(五)研究生将打印好的《申请表》,连同创新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成果证明等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以下简称申报材料),交导师签署意见后,于9月21日前交班长,由班长统一交湘雅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湘雅医学院杏林校区孝骞楼819)。申报材料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xyyjs2019@163.com。申报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者需提交PPT演示文稿的电子文件(要求见附件5)
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申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卓越奖、拔尖奖材料一式两份,其他奖项材料一式一份):
(1)相关奖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原件单独提交医学院,装订使用复印件);
(2)创新成果统计表(内含四个表,见附件4);
(3)转入博士阶段前的成绩单、转入博士阶段后的成绩单(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即可,不需加盖公章);
(4)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论文目录格式为:序号、作者姓名、作者类型(本人第一、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论文署名单位、导师姓名、论文名称、ISSN、期刊名称、发表年份及卷(期)数、期刊收录情况、分级(按中南大学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填写)、分区、影响因子。
(5)创新成果支撑材料证明
符合条件的创新成果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生需提供根据Web of Science网站自行查询已发表(含在线发表)的期刊英文论文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已发表论文证明流程及在线发表论文证明流程);其他创新成果:需提供相关证书等。
(6)创新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
申报者需如实填写相关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不符合条件者,不得申请;更不得超越奖学金等级申请,否则取消奖学金申请资格)
(六)初审(9月22-24日)
对照学校文件和二级单位奖学金实施细则,湘雅医学院组织对申报研究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学校文件、二级单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具备参评资格者,才能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
(七)答辩和评审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评审。9月25-27日,湘雅医学院根据《湘雅医学院临床医学八年制学生第6-8学年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组织评定,提出评定意见。对符合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和参评资格者,分别进行量化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获得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名单。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所有符合条件并申报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参加湘雅医学院和学校组织的答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答辩和评审。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申请者同时答辩。湘雅医学院拟于9月27日左右公布答辩研究生名单及相关信息,9月30日前完成答辩工作,根据量化综合成绩排名,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和创新奖)拟推荐人名单。申报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者需提交PPT演示文稿的电子文件(要求见附件7)。
卓越奖、拔尖奖确定拟推荐人办法:
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申请者、基本学制内获得(或曾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根据卓越奖或拔尖奖评定条件,按量化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不超过2人)。
创新奖确定拟推荐人办法:
基本学制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根据创新奖评定条件和计划,按量化综合成绩排名确定。
(八)二级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提交研究生院
公示时间:10月中旬前完成公示。
(九)研究生院组织答辩和评审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0月下旬,研究生院审核二级单位提交的学业奖学金材料。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0月下旬,研究生院审核二级单位提交的国家奖学金材料,并组织专家对拟推荐人进行评审。
3.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1)校长奖学金创新奖:10月下旬,研究生院审核二级单位提交的校长奖学金创新奖材料,并组织专家对拟推荐人进行评审;
(2)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
10月下旬,研究生院审核二级单位提交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申报材料,11月中下旬,组织专家对校长卓越奖学金和拔尖奖学金拟推荐人进行校级公开答辩与评审。
(十)学校审核与公示
研究生院汇总所有获奖学金研究生名单和材料,提交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无异议对评审通过的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按类型分别予以公示。
(十一)奖助学金的发放时间(请按附件要求正确绑定银行卡)
新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10月30日左右;
老生及八年制学生助学金:10月30日左右;
老生及八年制学生学业奖学金:11月30日左右;
国家奖学金:12月30日左右;
校长奖学金:12月30日左右(按10个月发放,12月底发放9-12月的奖学金)。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研究生必须认真诚实填写奖学金申请相关信息,采取伪造、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研究生奖学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全部已发研究生奖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对确实没有脱产学习或未按学校要求按时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而享受了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全日制研究生,一经发现,收回全部已发放的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请按附件要求绑定银行卡。
4.曾获评奖助学金的研究生于每年元旦后可登录“奖助学金管理系统”下载历年获奖证明(已套红公章彩色打印即可)。
六、申诉
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湘雅医学院提出,湘雅医学院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学生如对处理仍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举报监督电话:研究生院(三办410):88836422。
七、联系电话
湘雅医学院医学研究生办公室(湘雅新校区孝骞楼819):文老师88877045,邮箱:xyyjs2019@163.com。
研究生院(校本部三办410):朱老师88836422,邮箱:252729255@qq.com。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