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及《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导师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导师潜心育人、追求卓越,营造尊师重教、教学相长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方案》,学院决定开展2026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湘雅医学在编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含非直属附属医院的导师),且至少已完整培养三届(含)以上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优秀研究生导师”10名,坚持高标准、宁缺毋滥。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须全部满足)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廉洁从教。

3.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无教学、科研或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安全责任事故。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核心评选细则

1.育人成效与指导过程

培养质量:所指导研究生思想品德优良,学业成绩突出,学位论文质量高。近三年所指导研究生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科研创新项目或重要学科竞赛奖励者优先。

学术创新:有效指导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研究,近三年所指导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取得重要科研成果或专利转化等方面成绩显著。

过程指导:认真负责,投入充足时间和精力指导研究生。定期开展组会、个别指导,关心研究生的学业进展、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指导记录规范、详实。

师生关系:师生关系融洽,研究生评价高。在学院组织的师生互评或满意度调查中表现优异。无有效投诉或负面舆情。

2.学术水平与科研贡献

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学术思想活跃,研究方向稳定且具有前瞻性。

科研项目:主持重要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能为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研究提供充足的平台和经费支持。

科研成果:近三年取得具有显示度的科研成果(如高水平论文、专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重要技术标准等)。

3.教学贡献与学科建设

课程教学:积极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

制度建设:积极参与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学位标准修订、招生选拔、学位授予等相关制度建设与改革工作。

学科服务:积极参与学院和学科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学术交流、平台建设等工作,为学科发展和研究生教育贡献力量。

4.近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师,不得参评:

①有违反《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或《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明确规定行为的;

②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发生教学事故、实验室安全事故,或本人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结果有不合格记录的;

③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存在经学校或学院认定的学术不端行为的;

④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因违纪行为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或司法处理的;

⑤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双盲”评审、答辩、各级抽检中出现“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等结论的;

⑥非因学科调整等客观原因,近五年内累计有2名及以上研究生申请转出其指导,且经调查认定主要责任在于导师的;

⑦在评奖评优、项目申报、考核评估等工作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⑧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行为。

四、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即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符合条件的导师填写《湘雅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至所属二级学院。

2.二级单位推荐(2026年7月30日前):二级单位按在岗导师数5%的比例按照博导、硕导分别进行推荐(硕导不满1人按1人计算,博导人数≥5人方可推荐1名),各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5名。各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经单位党委会会议审议后,形成推荐名单及排序。

3.形式审查(2026年8月上旬):湘雅医学院医学研究生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查。

4.专家评分(2026年8月至9月):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与评分,综合专家评分结果与学院推荐情况,形成建议获奖名单。

5.审议与公示(2026年9月上旬):湘雅医学院院务会审定建议名单,通过后进行公示。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湘雅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1)WORD版及扫描件(签字版);

2.推荐名单汇总表(需加盖公章,并按推荐顺序进行排序)EXCEL版及扫描件(签字版);

3.以上资料电子版请医学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7月30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xyyjs2019@163.com。

六、表彰与激励

1.湘雅医学院对获评导师予以表彰,并优先推荐参评湖南省及国家级更高层级的优秀研究生导师荣誉称号;

2.湘雅医学院拟组织举办优秀导师育人经验交流会、事迹报告会等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其先进事迹和育人理念。

七、其他说明

1.已获评“优秀研究生导师”者,原则上5年内不再重复参评。5年后再次参评须提供新的突出业绩。

八、评选工作全过程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对弄虚作假或获奖后出现不符条件行为的,撤销荣誉并追究责任。

附件:

1.湘雅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2.推荐名单汇总表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医学研究生办公室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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