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有关会议精神,《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中南大学临床医学八年制研究生阶段培养管理规定》(中大教字〔2022〕81号)、八年制学生培养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度八年制学生第6-8学年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类型及评定对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研究生助学金。

1.八年制学生第6-8学年参照硕士研究生标准和条件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研究生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定。

所有符合助学金或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八年制学生,必须在奖助学金系统申请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不符合学业奖学金但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必须线上申请助学金(此时学业奖学金申请等级填写为“无”)。

2.八年制学生第7、8学年参照博士研究生标准和条件参与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评定。

获评或曾获评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的学制内高年级研究生方可获评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创新奖(只能获评一项);

获评或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制内高年级研究生方可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只能获评一项);

符合申请奖学金条件、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仅限申报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只能获评一项,不要求获评或曾获评国家奖学金)。

提醒:第6学年后仍未能正常转入博士阶段学生不得申请任何奖助学金。

2027年拟转入博士阶段即现处于第6学年的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

学生如有受处分情况,本人须如实告知。

二、申请评定条件

1.学分要求:

八年制学生仅在基本学制内(从本科入学起不间断计算8年)参与奖学金的评定。

(1)第6学年奖学金评定时,须完成八年制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

(2)第7学年奖学金评定时(须进入博士生阶段),须完成博士生资格考试。

(3)第8学年奖学金评定时(须进入博士生阶段),须通过博士论文开题考核。

2.研究生创新成果的认定:

符合附件1《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附件3《湘雅医学院临床医学八年制学生第6-8学年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3.创新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情况如下:

可多次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但曾获评国家奖学金已使用的创新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可多次申请获得校长奖学金卓越或拔尖奖,但曾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已使用的创新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可多次申请获得校长奖学金创新奖,但曾获评校长奖学金创新奖已使用的创新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获得国家奖学金已使用的创新成果,不得在申请校长奖学金创新奖中使用。获得校长奖学金创新奖已使用的创新成果不得在申请国家奖学金中使用。

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创新奖已使用的创新成果,可以在申请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中使用。

4.创新成果认定时间节点:

学业奖学金: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学年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期)取得的创新成果。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第6学年起至申报截止日期取得的创新成果。

三、评选程序及工作日程安排

(一)认真阅读《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和《湘雅医学院临床医学八年制学生第6-8学年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1、3)。

(二)创新成果的录入

所有研究生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创新成果”栏,将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学年的研究生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获奖、学科竞赛、发明专利、著作(专著)、作品、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参与社会实践情况等创新成果录入相关栏目。

(三)确认学分完成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八年制学生学分完成情况仍由湘雅医学院进行线下审核。

(四)奖助学金申请(线上申报、提交申报纸质件材料)

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报成功提交、完成申报纸质件材料提交视为成功报名,逾期未完成上述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1.线上申报:

9月12-16日,所有符合奖助学金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必须登录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点击“我要申报”,根据奖学金类型及等级的相关申报条件,如实在线填写相关奖助学金申请表(不符合条件者,不得申请;更不得超越奖学金等级申请,否则取消奖学金申请资格)。录入相关信息后“保存”、校对修改无误后打印、再次校对无误后“提交”。提交后不能再修改,提交后如需修改,需请湘雅医学院研究生办老师打回(请尽量确认没有问题后再提交)。打印的内容为:“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或“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或“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以上三种表简称《申请表》)。

点击“我的申报”,检查相关申请奖项“报名状态”是否显示"报名成功",未成功者请在“我的申报”操作栏中点击"提交"(提交后才算申报成功,未提交者申报不成功)。逾期未成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所有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八年制学生也必须按上述办法进行申请,因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是一同申请的,如不符合申请学业奖学金条件,则此时学业奖学金申请等级填写为“无”。

注意:

如符合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申报条件,希望获评以上三大类奖学金,均需在“奖助学金管理系统”分别分开申请,但校长奖学金只能申请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其中一项。虽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创新奖是不能同时获评,但如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必须同时申报。

相关奖学金计为指导性计划,宁缺勿滥。

2.提交申报纸质件材料:

研究生将打印好的《申请表》,连同《临床医学八年制研究生评定要求时间段内创新成果统计表》(以下简称创新成果统计表,见附件4)、创新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成果证明等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以下简称申报材料),交导师签署意见后(导师应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者、超越奖学金等级申报、学术成果弄虚作假,导师应拒绝签名),于916前交班长,由班长统一交湘雅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湘雅医学院杏林校区孝骞楼819)。申报材料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xyyjs2019@163.com。申报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者需提交PPT演示文稿的电子文件(要求见附件5)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卓越奖、拔尖奖材料一式两份,其他奖项材料一式一份):

(1)相关奖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原件单独提交医学院,装订使用复印件);

(2)成绩单(系统打印即可,不需加盖公章);

(3)创新成果统计表(内含四个表);

(4)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论文目录格式为:序号、作者姓名、作者类型(本人第一、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论文署名单位、导师姓名、论文名称、ISSN、期刊名称、发表年份及卷(期)数、期刊收录情况、分级(按中南大学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填写)、分区、影响因子。

(5)创新成果支撑材料证明

符合条件的创新成果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生需提供根据Webof Science网站自行查询已发表(含在线发表)的期刊英文论文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6(已发表论文证明流程及在线发表论文证明流程)。

(6)创新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审核人签名)。

(五)初审(9月17-19日)

对照学校文件和湘雅医学院奖学金实施细则,湘雅医学院组织对申报研究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如有受处分情况,本人须如实告知),符合学校文件、二级单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具备参评资格者,才能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

湘雅医学院将对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隐瞒处分情况未如实告知者、学术成果弄虚作假或超越奖学金等级申报的学生和导师进行严肃批评。

(六)答辩和评审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评审。9月20-22日,湘雅医学院根据《湘雅医学院临床医学八年制学生第6-8学年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组织评定,提出评定意见。对符合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和参评资格者,分别进行量化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获得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名单。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所有符合条件并申报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参加湘雅医学院和学校组织的答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答辩和评审。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申请者同时答辩。湘雅医学院拟于9月22日左右公布通过初审、可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名单及汇总材料930日前完成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量化综合成绩排名,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和创新奖)拟推荐人名单。申报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者需提交PPT演示文稿的电子文件(要求见附件5

根据量化综合成绩排名,在确定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中分别确定一名学生作为学校最优秀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推荐人选,详情见附件12。

卓越奖、拔尖奖确定拟推荐人办法:

按量化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推荐人向学校推荐(不超过2人)。

创新奖确定拟推荐人办法:

基本学制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根据创新奖评定条件和计划,按量化综合成绩排名确定。

(七)二级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提交研究生院

公示时间:10月中旬前完成公示。

(八)研究生院组织答辩和评审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0月中旬,研究生院审核二级单位提交的学业奖学金材料。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0月中旬,研究生院审核二级单位提交的国家奖学金材料,并组织专家对拟推荐人进行评审。

3.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1)校长奖学金创新奖:10月中旬,研究生院审核二级单位提交的校长奖学金创新奖材料,并组织专家对拟推荐人进行评审;

(2)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

10月中旬,研究生院审核二级单位提交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申报材料,11月中旬,组织专家对校长卓越奖学金和拔尖奖学金拟推荐人进行校级公开答辩与评审。

(九)学校审核与公示

研究生院汇总所有获奖学金研究生名单和材料,提交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无异议对评审通过的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按类型分别予以公示。

(十)奖助学金的发放时间(请按附件要求正确绑定银行卡)

新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10月中旬;

老生及八年制学生助学金:10月旬;

老生及八年制学生学业奖学金:11月中旬;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12月下旬。

四、休学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评定处理

因疾病、妊娠、生产等原因办理了休学手续,影响了学业奖学金的申请评定和助学金发放现复学在读的学生。视下列情况处理:

休学学生助学金处理办法:

每年9月份均需线上申请下一年度的助学金,如复学本学年内已线上申请获评助学金,不需学生申请,“奖助系统”自动恢复顺延发放助学金至该学年结束;如复学本学年内未线上申请获评助学金,复学审批通过后应立即线上申请提交(仅申请助学金,此时学业奖学金等级填写为“无”),审核同意后,“奖助系统”自动恢复顺延发放助学金至该学年结束;休学期间欠发的助学金,在毕业前期继续申请,按月发放直至毕业或补齐休学期间欠发的助学金为止。

休学学生学业奖学金处理办法:

学业奖学金每年9月上中旬申请评定,因休学影响的学业奖学金只能在上述时间申请参与评定发放;另外某年度申请评定期间未休学但未申请参评或已申请但评定结果为“无”,后期休学者不得再行申请评定该年度的学业奖学金。

①第一学年休学的学生:学业奖学金视下列情况处理:a.如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未发放,复学后的第一学年,学生可线下申请由研究生院采取异动的形式进行补发新生学业奖学金。b.如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已发放,则复学后的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申请评定暂停一年(因无课程等成绩无法评定);以后学年顺延,参与同年级本年度使用上学年成绩线上申请评定,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执行同年级本年度学业奖学金计划,最后学年执行同层次毕业年级的学业奖学金计划。

②非第一学年休学的学生:因休学错过学业奖学金参评时间,复学后参与同年级本年度使用上上学年成绩线上申请评定,执行同年级本年度学业奖学金计划。最后学年线上申请进行评定,执行同层次毕业年级的学业奖学金计划)。

③已申请获评的学业奖学金因休学未发放的学生,复学后线上申请补发。如已申请,但评定等级为“无”,不得再行申请补评学业奖学金。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研究生必须认真诚实填写奖学金申请相关信息,采取伪造、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研究生奖学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全部已发奖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二级单位及导师必须对研究生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录入疏误问题,杜绝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推荐上报。对不认真负责推荐上报材料的单位,将按《中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65号)进行处理。

3.对没有脱产学习或未按学校要求按时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而享受了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全日制研究生,一经发现,收回全部已发放的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4.请按附件要求绑定银行卡。

5.曾获评奖助学金的研究生于每年元旦后可登录“奖助学金管理系统”下载历年获奖证明(已套红公章彩色打印即可)。

六、申诉

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湘雅医学院提出,湘雅医学院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学生如对处理仍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举报监督电话:研究生院(三办410):88836422。

七、联系电话

湘雅医学院医学研究生办公室(湘雅新校区孝骞楼819):文老师88877045,邮箱:xyyjs2019@163.com

研究生院(校本部三办410):朱老师88836422,邮箱:252729255@qq.com。

湘雅医学院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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