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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精神医学专业遴选方案为做好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依据《关于印发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大教字﹝2021﹞107号)、及附件《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结合本系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遴选方案。 一、精神医学专业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 组 长: 王小平 副组长: 刘哲宁 成 员: 张燕、罗学荣、吴仁容、屈湘南 专家审核小组由学科专家教授组成,不少于5人,负责对推免生加分项目进行考察审核;成员另行通知。 秘 书:龙易成 二、参加推免生遴选的基本条件 参见《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三、遴选方案 1.入围学生按要求填写《中南大学2023届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报名,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根据当年学校名额分配,入围并申请报名的学生依据本文的综合评价方案进行排名,从高到低入选。相关证明材料由湘雅医学院医学教育办、湘雅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共同负责审核、汇总统计并公示。 3.经湘雅医学院学生工作办认定有违纪记录的,取消资格。 4.实习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相关材料由附属医院提供。 5.各学科竞赛专项指标,按学校公布的名单和相关文件审核并予以认定。 四、综合评价排名评分办法 推免生遴选总成绩由学业成绩和专项评价成绩(各类型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不含退役复学学生)相加组成,具体组成如下: 总成绩=A+B A=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满分100分)。 B=专项评价成绩是对学生本科期间获得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表彰、作为主力成员参加有关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获奖、高水平运动员和高水平艺术团成员获得体育艺术类比赛奖项、参军入伍服兵役、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等的奖励赋分。专项评价成绩加分标准以《推荐优秀应届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指导意见》为准(见附件)。 评价加分细则:学生本科期间获得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表彰等,满分为2.5分,多项可叠加至2.5分为止,超过2.5分的,按2.5分计算,荣誉表彰以证书签发单位公章为准。 说明: 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不含学院(系)指定的指导老师]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仅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参考因素。 1.课题 (1)校级课题主持人 0.125分 (2)省级课题主持人0.25分 (3)省级课题参与者第一、二名0.2,0.125分 (4)国家级课题主持人0.375分 (5)国家级课题参与者第一、二、三名0.325,0.25,0.2分 说明: 本人为主持人的课题,课题承担单位必须为中南大学。 本人为参与人的,承担单位必须含中南大学。 以同一内容申报获得立项的课题项目,取最高等级立项加分,多项不累加。 所有课题,均应提供足够的立项证明材料并由申请加分的全部学生分别准备本人的答辩。答辩不允许请人代替。 课题由专家审核小组审定。 2.公开发表(见刊)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学术作品,经专家审核小组鉴定,按如下等级加分: (1)SCI论文独立第一作者加0.5分/篇,共同第一作者加0.5×(1÷共同第一作者数)/篇; (2)国家核心期刊论文第一或通讯作者加0.3分/篇,共同第一作者加0.3×(1÷共同第一作者数)/篇; (3)一般刊物论文第一或通讯作者加0.125分,共同第一作者加0.125×(1÷共同第一作者数)/篇。 说明: 文章必须为已公开发表的,并需提供刊物实物或网络期刊原文的截图备查。 学生作者单位需为中南大学。 学生发表多篇论文的,取最高等级加分,多篇不累加。 学生本人需提供刊物等级认定所需的必要资料,如当年的SCI目录里该期刊影响因子的条目截图等。 对期刊论文影响因子及分区不做限定和区分,期刊等级认定由专家审核小组中的信息检索系专家成员审核。 全部申请加分的文章在提交资料时必须同时提供word文稿原稿,以备查重。 全部申请文章加分的学生需准备本人答辩,答辩不允许请人代替。 论文由专家审核小组审定。 3.荣誉表彰 (1)国家级荣誉表彰 “优秀共产党员”、“青年五四奖章”、“最美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加1.0分。 (2)省部级荣誉表彰 “百佳大学生党员”、“优秀共产党员”、“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员”、“芙蓉学子”等加0.8分。 (3)校级荣誉表彰 A.党团类 “优秀共产党员”加0.6分 “优秀团干”加0.3分 “优秀团员”加0.2分 B.优秀学生类 “大学生年度人物”加0.6分 “十佳大学生”加0.6分 “优秀学生标兵”加0.5分 “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加0.5分 “优秀学生”加0.3分 C.优秀学生干部类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加0.5分 “优秀学生干部”加0.3分 “优秀学生会干部”加0.3分 D.集体荣誉类 “优秀党支部”(以获评时党支部成员为准)加0.05分/人次 “五四红旗团支部”加0.05分/人次 “先进班集体标兵”加0.05分/人次 “先进团支部”加0.03分/人次 “先进班集体”加0.03分/人次 说明: 各项奖学金、助学金不计入加分。 荣誉表彰中,个人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同一奖项取最高等级加分,校级荣誉表彰中,同类别只取一项一次,取最高分。 有未提及的荣誉表彰由湘雅医学院学工审核小组审核后进行相应加分。 4.参加国家临床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试点第一阶段实证考试的学生,其成绩换算成百分制,成绩在[90-100]分[80-90)分范围的可分别加分0.125分,0.1分;依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成绩单统计确认。 5.专利的加分 (1)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所有者的前两名,发明专利每项第一名加0.35分,第二名加0.25分, (2)实用新型专利每项第一名加0.15分,第二名加0.1分, (3)外观设计专利每项第一名加0.1分,第二名加0.05分。 说明: 各类专利均必须在专利授权期限内,并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学生本人为专利所有人的,专利所有权单位如列出,则必须为中南大学。 学生本人为共同专利所有人的,专利所有权单位必须含有中南大学。 学生获得多项专利的,取最高等级加分,多项不累加。 各类专利由专家审核小组审定。 6.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奖者,国家级一等奖每项可加0.375分,国家级二等奖每项可加0.25分,国家级三等奖每项可加0.125分,省级一等奖每项可加0.1分,省级二等奖每项可加0.075分,省级三等奖每项可加0.05分。 说明: 学科竞赛奖励中集体项目的个人加分=该奖项分数÷总人数 各类学科竞赛奖励加分由精神医学专业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审核确认。 学科竞赛加分范围为我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中涵盖的学科竞赛项目。 7.以上第3项加分由湘雅医学院学生工作办组织审定后,提交工作组;1、2、5三项加分由精神医学专业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对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加分资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将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资料不予认定加分。 8.综合评价排名评分办法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推荐工作一般于每年9月进行,具体要求及进度根据教育部当年推免文件及学校推免领导小组会议确定。 (二)学院(系)按照本办法的原则和规定,以及学校推免生资格工作通知,制定年度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备案,连同推免工作小组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三)学院(系)按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在本单位网站和学生易于监督的场所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同时报本科生院,并在本科生院网站同步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系)查明情况后公布处理结果。 (四)通过初选的学生,经学院(系)推免工作组组长签字,学院(系)审核盖章后,报本科生院,经推免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推免生资格名单。 (五)获得推免生资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办法由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医学教育办、学生工作办公室、精神医学系办公室共同解释。 中南大学精神医学系 2022年5月2日 |